杂念 01
作者:郑凯
双重人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是褒义词,但我觉得其实每人个都至少有或者应该有两个以上的“自己”,否则这个人有点太没劲了。
所有人都会在社会这个“条件”下形成“反射”,如同《野性的呼唤》中巴克所受到的大棒教育,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完全按照自己想法的人做的人不是没有,但我同时相信他们都已经死绝了,而且绝不是老死的。
每个人都会尽量想在人们眼中的印象尽可能的好,并为此不断的努力,其实每人的都明白,真正的自己是多么的丑陋。我赞同“人性本恶”,只有受了教化,你才可能去努力的表现善的一面。
由于利益的驱使,所有的人都不得不去伪装自己,敢想不敢说不敢做实在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,这比被蚊子咬还稀松平常。非不愿也,乃不能也。做了一番衡量之后,你只可能与你的第一想法背道而驰,努力寻找折中的方法。
我很悲哀我只有借助酒才能实现我的想法。这意味着懦弱,就像有些事情只敢通过 E-mail 或者 OICQ 才敢开口一样,不敢正面面对。
我讨厌酒,我认为一个人最宝贵的就是思维,任何可以改变思维的东西都让我讨厌,这动摇了人的权威和地位,而回到一种原始的状态。但是我总是认为凭借猜测和臆断去了解一样东西太可笑,不管怎样我只想试试,我以为最多只是喝的满地乱吐,最后被人绑个绳子拖回家,但事实比我的想象糟糕的多,尽管我曾经想过这种结局。醉酒很有意思,之所以能如小说中的酒壮英雄胆或者酒后吐真言,是因为酒能抑制你的思维,本来需要考虑很多条件的东西,你只可能考虑一步,如同下象棋,你唯一的念头变得只有“我要吃掉他的炮”或者“我要把卒过河”而完全不考虑你的老将会在几步之内被炮马将死。但我认为这次醉酒我实在是认为很值,不管怎么说,我终于试到了。
这些东西是在清醒的过程中写的,写到这里已经完全清醒了。
可我意识到我还是在竭力的掩饰一些东西,或者无意识的给脸上贴贴花什么的,可能为了别人好,让别人看这些文字的时候不至于真的吐来。
上面一段也有仿造《动物凶猛》的意思,操,我真的无可救了。
comment:
第一次醉酒后写的,当时喝多了直接和一住在一起的一哥们打起来了(坦白的说狠狠的打出去一拳头,撕把几下之后就没力气了,想躺那挨打),我舅说这样的事不要有,没酒品,别人会怀疑你的人品,我一琢磨也是,不过醉酒那是唯一的一次,主动打架也是唯一的一次,当个教训,过去了的就过去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