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完《杰克・伦敦小说选》
作者:郑凯
大概是 01 年的夏天,灰溜溜的离开北京,回到老家。走之前,买了几本书,有一本是杰克·伦敦的《海狼》。到家以后一个星期有余,书一直没打开看过。虽然之前并没看过几篇他的小说,但我知道只要把书拿起来,就会有足够的兴趣驱动起来去读完。事实也是如此。一天的清晨,我开始看,一直看到快中午。酣畅淋漓的一次阅读,我记忆中最爽的一次。合上书,最为苦恼的一件事情是,书给读完了,而我当时手里只有这么一本杰克·伦敦的书。书中女主人公对海狼说的话,正如我对这本书的感情——“别了,路西弗,骄傲的精灵”
同样,老婆帮我买到这本短篇小说集时,我也没有马上去读,而每天在利用上下班坐车的空去读完的时候,也有同样的惆怅。就好像儿时看到米老鼠唐老鸭的结束动画时的不满足。
大多数情况下,读书是要看心情的,有时候脑子很乱,看什么都看不进去,但是杰克·伦敦的小说例外,什么时候都能津津有味的读下去。
从那些北方小说里,那些丰富细腻的传奇故事里,我想杰克·伦敦根本不用考虑什么剧情设计,阿拉斯加所发生过的事情太丰富了,我坚信这本书里大部分故事都有原型,可能是因为我觉得这些故事讲的太逼真了。而实际上,他也肯定摄取过大量的故事。就像他小说里的那样,如果是在北极圈附近的深冬,除了围坐在火炉旁御寒的同时相互讲着故事来打发时间,这单调的一天又一天还能怎么过啊?
讽刺的是,这么一个伟大的作家,之所以能写出这么多的作品,仅仅是为了挣稿费来谋生。如果他当时找到了个石英金矿什么的,我现在也没有机会来膜拜这些文学作品了。
留下印象最深的三篇,排除掉读过的《野性的呼唤》,按排名分别是《墨西哥人》《北方的奥德赛》《女人的刚毅》
最后来点不相干的,虽然我对文采之类的词并没多少悟性,不过也能看出杰克·伦敦对细节描写的深厚功底。私以为,《女人的刚毅》开头的这段描写完全应该应该跟初中课文里摘选《骆驼祥子》的那段放在一起,如果有人嫌短,那就换成《马普希的房子》里对飓风的描写吧。
“嘿!啐!西瓦希!啐,你这个鬼东西!”里面的人都异口同声地忿忿喝道。贝特斯用铁皮盘子狠狠地把这条狗打了一下,它连忙缩了回去。路易斯·萨沃埃重新縛好门帘,一脚把那口平底锅踢翻了,在炉子上暖暖手。外面非常冷。四十八小时以前,酒精温度计在零下六十八度的时候碎了。此后,天气越来越冷、越来越不好受。谁也说不出这种严寒到什么时候才会结束。除非万不得以,在这种时候,谁也不愿意离开炉子旁边,或者去呼吸冰冷的寒气。有时候,有的人这样做了,结果就冻坏了肺。这样,就会引起干咳,尤其是闻到煎咸肉气味的时候。以后,到了春天或夏天的什么时候,人们就在冻结的黑泥地上烧开一个洞,把那个人的尸首扔进去,用苔藓盖在上面,相信到了世界末日,这个冷藏起来的、完整无缺、毫不腐烂的死人会重新站起来。因此,对于那些不大相信到了世界末日肉体会复活的人,克朗代克是最好的埋葬地点。不过,你不能引申下去,认为它也是宜于生活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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